近日,满城县人民政府印发了《满城县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分发各乡(镇)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。
《细则》明确了满城县暴雪、大风、寒潮、大雾、高温(以下统称气象灾害)灾害防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,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,指出气象灾害防御应当“坚持以人为本、科学防御、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”的原则。《细则》共包含:“总则”、“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”、“预警和应急响应”、“法律责任”和“附则”五章。根据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,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、县有关部门、乡(镇)人民政府、村(居)民委员会及有关单位的不同职责,对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处罚和处理措施。
《细则》的出台规范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,对切实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,科学指导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。 (满城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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